近日,
深圳一市民在乘坐地鐵時
(資料圖片)
因在站內停留4小時
除車費外
還被收取了15元的“超時費”
這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們一起往下看看
No.1
在地鐵呆太久被收“超時費”
網友熱議:沒問題
該網友發布的截圖顯示,乘車路線為10號線的“上李朗—五和”。該乘車段途經8站,票價4元。
在社交平臺上
也有其他市民發布了
自己在地鐵站內
因超時而額外支付費用的情況
“沒什么問題!正常誰乘車需要四五個小時?”
“我覺得沒問題。”
“規則就在那,滯留超時按單價最高收取。”
“非常合理的票務政策。”
“我才知道這個事兒。”
……
評論區內
網友對此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No.2
地鐵官方回應
付費區停留超時,需補交票款
據研究員梳理發現,深圳地鐵官方微博和公眾號都曾提醒乘客,驗票進閘后,乘車最長時間為210分鐘,付費區停留超過210分鐘,屬于超時,需補交票款。
4月13日,深圳地鐵官方微博再次發文,表示發生超時的情況時,乘客需要按目前深圳市地鐵全線網普通車廂最高單程票價15元補交票款。
文中進一步提到,目前深圳市地鐵線網中的最長路徑站點為沙田站-海上田園東站,全程約91.7公里,包含換乘時間在內的乘車時間約為114分鐘。
研究員實地走訪發現
在地鐵出入口處等位置
墻上均粘貼了
地鐵票務相關規定
No.3
多個城市有類似規定
限定時間長短不一
研究員分別從深圳地鐵官網和廣東省人民政府官網查詢到,《深圳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乘坐城市軌道交通自入閘時起超過規定時限的,乘客應當按照線網最高單程票價補交票款,但因運營單位原因造成超時乘車的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除地鐵外,該管理辦法還適用于本市輕軌、單軌、磁懸浮軌道等自成封閉體系的城市軌道公共客運系統。
資料顯示,北京、上海、廣州等城市地鐵都有相關規定,各城市根據自身情況制定具體細則。如北京地鐵規定乘客乘坐軌道交通一次行程在付費區內最多可停留4小時;上海地鐵付費區停留時限為240分鐘;廣州地鐵為27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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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