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本報訊(記者沈佳)8月11日上午,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邀請省科技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山西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有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新修訂的《獎勵辦法》8月10日正式實施。《獎勵辦法》共6章41條。有10條屬于新增內容,主要體現深化獎勵制度改革的有關要求;有22條屬于補充修訂,即在原條款的基礎上進行補充完善。在獎勵等級方面,提出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科學技術合作獎各分為一等獎、二等獎兩個等級,不再設置三等獎。對做出特別重大科學發現、技術發明或者創新性科學技術成果的,可以授予特等獎,為新增獎項。在獎勵頻次方面,提出科技創新杰出貢獻獎每兩年評審一次;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科學技術合作獎、企業技術創新獎每年評審一次。在獎勵數量方面,科技創新杰出貢獻獎由過去每次不超過5名調整為不超過2名,企業技術創新獎每次不超過10項維持不變。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二等獎每年合計不超過200項,其中一等獎不超過40項、二等獎不超過160項。特等獎每年不超過3項,從一等獎提名者中產生,可以空缺。科學技術合作獎每年不超過10項。在審定和授獎方面,提出省科學技術獎報請省人民政府批準,由省人民政府做出授獎決定。科技創新杰出貢獻獎報請省長簽署并頒發證書和獎金。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科學技術合作獎、企業技術創新獎由省人民政府頒發證書和獎金。科技創新杰出貢獻獎每項獎金數額為300萬元。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每項獎金數額為一等獎50萬元、二等獎20萬元,特等獎100萬元。科學技術合作獎每項獎金數額為一等獎50萬元、二等獎20萬元。企業技術創新獎每項獎金數額為60萬元。
提升科技獎勵的公信力和權威性,強化學風作風建設,為科研人員營造良好的創新環境是這次獎勵制度改革的關鍵所在。為打造陽光評審,《獎勵辦法》設置了科技獎勵監督委員會,對省科學技術獎的提名、評審和異議處理等進行全程監督,進一步健全了公示制度及提名責任,提高評審過程的公開透明度,進一步明確了獎勵活動中各參與主體的法律責任,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剽竊、侵占他人科技成果等學術不端行為“零容忍”。新的《獎勵辦法》以科研誠信為基石,構建了更加完善的科技獎勵評審體系,旨在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維護科研和學術誠信,為我省科研工作者安心研究保駕護航。
過去5年,我省共頒授科學技術獎1029項,共撥付獎金19430萬元,省科學技術獎一、二等獎提名數量快速提升、授獎率呈逐年降低趨勢。本次改革將進一步提升我省獎勵質量,助推我省科技創新工作高質量發展。
關鍵詞:
責任編輯:Rex_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