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以后夫妻共同財產需要辦理過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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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房產離婚后不一定需要過戶。離婚協議書約定房屋歸一方所有,如果房屋不是登記在當事人名下的,當事人要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房產過戶是指通過轉讓、買賣、贈予、繼承遺產等方式獲得房產,去房屋權屬登記中心辦理的房屋產權變更手續,即產權轉移從甲方轉移到乙方的全過程。
夫妻共同財產約定書怎么寫
1.開頭要寫明當事人雙方的個人基本信息;
2.正文部分寫明雙方在自愿、平等的情況下定立的協議,協議內容可以約定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3.落款雙方簽字并注明簽訂協議的時間。
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具體方法有哪些
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具體方法:
1.實物分割,即在不影響財產的作用、價值和特定用途下,對財產進行實際分配。法律快車提醒您,雙方各自根據其分割的份額取得應得財產。
2.折價補償,即由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獲得相當于共有物一半價格的補償。共有物的價格,可以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商不成,可以進行評估,按照評估確定的價值進行分割。
3.價金分割,即將共有物拍賣,雙方對拍賣所得進行分割。價金分割是在雙方均不主張共有物的所有權或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有損其財產的作用、價值和特定用途時使用的分割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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