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近日,網傳鳳凰英薈城公租房申請人張某妍的配偶李某為光明區公職人員,在深有房,此事引發社會關注。
網傳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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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網傳截圖,自2017年起,該名張姓女子就在微博等社交平臺上炫富。張姓女子常在微博中曬買名包的狀態,還有其他高消費的內容,還秀出擁有100平房子,如自駕游“油費8千多、過路費6千多、餐飲2萬1左右”、買房“剛交了鑰匙,近100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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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記者向光明區和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核實,上述信息不實,張某妍的配偶李某為某民營設計公司員工,張某妍為自由職業者,其家庭在深圳市沒有自有住房。
市住房保障署相關負責人表示,按深圳市現行政策,公租房保障對象分兩類,第一類是低保家庭(含低保邊緣家庭),申請條件是深戶、無房、在深繳納社保,同時須審核家庭收入財產,審核通過后予以“應保盡保”;第二類是非低保類普通家庭,申請條件是深戶、無房、在深繳納社保,須輪候申請。
張某妍家庭(其配偶李某為公租房主申請人)屬于第二類家庭。張某妍家庭2016年10月13日提出了公租房輪候申請,符合深圳市公租房輪候條件。2022年12月,張某妍家庭通過了鳳凰英薈城公租房認租資格審核,符合認租條件。2023年4月12日,該家庭通過輪候選房方式承租了鳳凰英薈城一套71.44平方米二房戶型公租房。
網傳張某妍家庭曾申請認購龍華區天和南苑安居型商品房。經核,2022年5月,張某妍家庭(其配偶李某是安居型商品房主申請人)提出認購龍華區天和南苑安居型商品房申請,符合認購條件,但其自行放棄選房資格,沒有購買安居型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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