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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生態環境局龍華管理局對深圳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送達了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據了解,該公司因揚塵污染防治不力被罰款五萬元,此為深圳市首宗對建設單位未落實揚塵污染防治責任作出的行政處罰案件。
去年10月,龍華生態局執法人員對大浪街道某城市更新項目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工地場地內堆放大量易揚塵物料,且未設置防塵濾網、灑水降塵等防塵措施,現場揚塵問題嚴重。執法人員第一時間要求施工單位立即落實整改,并依法立案調查。
調查取證發現,該工地建設單位深圳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未將揚塵污染防治內容納入施工監理合同,違反了《深圳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而該公司又未在責令改正期限內于監理合同中補充揚塵污染防治內容,根據《深圳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龍華生態局依法對該房地產開發公司作出罰款五萬元的行政處罰。
據悉,為深入落實“深圳藍”可持續行動計劃,龍華生態局組建了專業巡查隊伍對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落實情況進行巡查,并聯合區工地主管部門定期開展聯合執法行動,推動建設工程揚塵污染防治“7個100%”工作要求全面落實。經統計,2022年,各工地主管部門累計檢查在建工地7645家次,下達責令整改396宗、黃色警示24份、停工整改通知書4份;對存在揚塵問題的工地處罰10宗,處罰金額22.1萬元。對泥頭車帶泥上路、渣土未覆蓋和遺撒等處罰370宗,處罰金額76.4萬元。通過以罰促改,從源頭減少揚塵污染排放。
2022年,龍華區揚塵污染整治效果顯著,PM2.5年均濃度降低至18.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2%,改善幅度全市第一;PM10年均濃度降低至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2%,改善幅度全市第二,顆粒物濃度創十年來最優水平。
未來,龍華區將持續做好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對建筑工地的揚塵巡查和監管執法力度,同時將加強宣傳引導,督促施工單位、建設單位依法依規落實揚塵污染防治責任,共同守護“深圳藍”。
責任編輯:Rex_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