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導游阿珍_導游阿珍事件的影響 大家在熟悉不過了,被越來越多的人所熟知,那你知道導游阿珍_導游阿珍事件的影響 嗎?快和小編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指南珍(指南珍事件的影響)
(相關資料圖)
“你不買,我做鬼也不放過你”,這是一個叫陳帆的導游的語錄。全包80元。我?guī)闳タ窗诉_嶺長城、十三陵、鳥巢和水立方!不購物,只玩!世界上真的有這么好的事情嗎?
“北京一日游”可以是不超過兩個小時的購物游。
2015年10月24日,導游陳帆帶領的旅行團從早上8點出發(fā),游覽北京景點的總時間只有兩個小時。剩下的十二三個小時不是在逛街,就是在去逛街的路上。“你不買,我就不放你去做鬼!”10月24日下午,北京十三陵附近,陳凡強制游客購物。
這個名為“80元全包”的純玩團,真正玩的時間不超過兩個小時。每個游客都要去購物,包括團費,人均花費超過500元。
這些游客來自全國各地。他們通過入住的酒店、商業(yè)街的“一日游”宣傳、 *** 廣告等方式報名參團。在業(yè)內,這類旅行團也被稱為“低價游”。
面對導游的虛張聲勢,如果游客不搭理,導游就會擺出不高興的態(tài)度,甚至大喊大叫。
“零團費”甚至“負團費”80元純玩只是誘餌。
多家旅行社負責人直言,“低價團”的本質是“購物返利”。
從業(yè)者說“低價團”就像“賭博團”。旅游從業(yè)者在欺騙游客,部分游客明知是“低價團”卻貪圖便宜加入。
在北京前門大街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有很多人戴著遮陽帽招徠游客,手中的“北京一日游”宣傳單格外顯眼。“80元全包,純玩,一天帶你游遍八達嶺長城、十三陵、鳥巢、水立方。”
為什么這么便宜? *** 人員解釋說,旅行社按季度買票,票可以打折,所以團費才會這么便宜。如果游客感興趣,他們將被帶到旅行社支付費用。
“這種80元內的低價團產品肯定不會是‘純玩’。單是八達嶺和十三陵的門票就不止這個價了。”北京一家旅行社的老板一針見血地提到了低價團。
旅游亂象層出不窮。脾氣指導者總是在移動。
以低廉的團費吸引游客,卻難逃羊毛在羊身上的嫁接。各種低價游在各地上演,內容也差不多。不同的是唱歌玩的人,成長的劇情。
2010年,香港導游李巧珍對游客大發(fā)雷霆,因為他的旅行團在珠寶店只花了13000元,而每位游客的團費只有1000元。這件被香港旅游業(yè)議會視為嚴重影響香港旅游業(yè)整體聲譽的事件,終于在簡的道歉中暫時告一段落。
其實所有強制購物時間長的旅游團,似乎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團費低,有的甚至是零團費。但是,旅行社怎么能做虧本生意呢?因此,為了保證導游的利潤和收入,強制購物甚至辱罵威脅成為必要手段。
手里拿著螺絲刀,嘴里說著狠話,參加北京一日游的“非法”導游孟慶玲,也因為帶的游客在指定購物點買的不夠,而使用恐嚇手段。雖然事后證明他是未注冊的非法導游,但一日游本質上是游客購物的盈利模式,這是不爭的事實。
兩年后,旅游法的力度有多大?
2013年10月1日,新《旅游法》正式頒布實施,明確規(guī)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誘騙旅游者,不得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新法已經實施兩年了,但效果并不理想。
在《旅游法》實施之前,中國的旅游市場一直發(fā)展迅速。截至2012年,中國旅游總收入已達2.57萬億,國內游客約29億人次。然而,繁榮的背后,旅游市場的亂象也越來越突出,其中猖獗的零負團費、強迫購物等現(xiàn)象是公眾最頭疼的問題。
正因如此,禁止“低價游”和“強迫購物”的規(guī)定在2013年被寫入《旅游法》,其中第三十五條明確規(guī)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誘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當時《旅游法》中的這些禁令被各界寄予厚望。
但是,這部法律是否把“不合理低價游”的現(xiàn)象限制到了更低限度?在《旅游法》實施兩年后的今天,我們依然可以在每一個旅游假期看到因低價游引發(fā)的各類旅游糾紛案件。今年9月,國家旅游局也對這種特殊的旅游服務進行了警告。
今年年底,中國旅游業(yè)“十二五”發(fā)展規(guī)劃將完成。其中提到的一個基本原則就是加強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全面提升旅游服務質量,努力提高游客滿意度。在規(guī)劃要求下,“不合理低價旅游”能否解決?
旅游局整治低價游:擬對旅行社和游客“雙向處罰”
25日凌晨,在國家旅游局官網上,其監(jiān)督管理司發(fā)布的一條信息引人關注。這條信息的標題是“國家旅游局提示:游客參加‘不合理低價游’也將被處理”。消息一發(fā)布,立刻引起了大家的討論。
這條信息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希望游客堅決 *** “不合理低價游”;第二,再次明確提醒游客不要與經營者簽訂虛假合同。游客與經營者簽訂虛假合同,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另一方面,游客一旦被抓住,不僅無法獲得賠償,還會受到處理。
問題:每人打五十板可能嗎?
對于國家旅游局的提示,有律師認為,“不合理低價游”是對游客權利最直接的侵犯。如果游客在明知“不合理低價”的情況下仍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當他遭受損失時,雖然確實不應該再賠償,但再處罰他是不合適的。另外,如何識別不合理低價游?消費者是否有審查旅游成本的義務?
北京大學旅游研究與規(guī)劃中心主任吳必虎表示,從信息發(fā)布的角度,國家旅游局應該引用法律,表明有義務制定規(guī)則,明確表明游客應該 *** 不合理交易,詳細解釋不合理低價游,更廣泛地普及法律。
也有專家表示, *** 應在旅游信息方面提供更多支持,行業(yè)協(xié)會應制定合理的價格和服務標準,讓游客心中有數(shù)。目前《旅游法》對市場交易的規(guī)定仍停留在原則上,具體實施辦法有待進一步完善。另外,旅行社是靠游客吃飯的,提高基礎服務質量是其可持續(xù)發(fā)展的必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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