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圖)
1、出自敦煌山洞出土的唐朝人“放妻協議”(唐代稱離婚為“放妻”)。
2、這份離婚協議書的主要內容是:“凡為夫婦之因,前世三生結緣,始配今生為夫婦。
3、若結緣不合,比是冤家,故來相對;即以二心不同,難歸一意,快會及諸親,各還本道。
4、愿妻娘子相離之后,重梳嬋鬢,美掃峨眉,巧呈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主。
5、解怨釋結,更莫相憎。
6、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7、”“一別兩寬,各生歡喜”,也就是好聚好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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