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上去像玩具的彈弓,如果不分場合隨意玩耍,可能會為此付出沉重代價。深圳一男子用彈弓向高空發射鋼珠,造成多處高空玻璃破裂,被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法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居住在深圳市龍華區某小區某單元25層的譚某某,喜好彈弓射擊。2021年3月,譚某某從網上購買彈弓和鋼珠。同年4月,譚某某在明知高空發射鋼珠,可能造成不特定人財物傷害的情況下,仍在自家書房朝外發射鋼珠,將相鄰單元26、27層公共區域窗戶玻璃擊碎。此后至同年7月1日期間,譚某某又從家中陽臺朝外頻繁發射鋼珠100余發,分別擊碎其他樓棟7位住戶的窗戶玻璃,引起小區內住戶心理恐慌。
2021年7月3日11時許,民警在譚某某家中將其抓獲,當場繳獲彈弓1把及鋼珠若干。譚某某到案后,賠償了所有被害人的玻璃損失共計人民幣7720元,并取得所有被害人的諒解。
(資料圖片)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譚某某使用彈弓向居民樓發射鋼珠,造成多處高空玻璃破裂,危及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及財產安全,雖尚未造成嚴重后果,但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案發后,被告人譚某某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鑒于被告人譚某某的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判處緩刑對其所居住的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法院依法對其宣告緩刑。
綜上,法院判決如下:
被告人譚某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判決后,被告人譚某某服判息訴。本案一審生效。
【法官說法】
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案件,是切實維護人民群眾“頭頂上的安全”,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必然要求。在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推動下,居住環境呈現樓層越來越高、密度越來越大的趨勢,安全隱患也隨之增大。
本案中,實施者譚某某為消遣玩樂,向小區樓棟高層不特定區域(包括燃氣管道、入戶玻璃、外墻等)發射鋼珠,造成多處高空玻璃破裂,其行為已危及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及財產安全,雖未造成嚴重后果,依法也應承擔刑事責任。
此外,使用彈弓傷害國家重點保護動物,或是利用彈弓損壞公物也涉及到違法犯罪。法官提醒大家,彈弓具有一定的危險性,玩耍時應自覺遵守社會公德、法律法規,切勿“想彈就彈”,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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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