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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南都記者報道了深圳一家名為“明辰教育”的成人繼續教育服務機構被指未替學員繳納學費、辦公點人去樓空一事。21日晚,有人通過電話與南都記者取得聯系,自稱是公司法人黃強,并就深圳公司搬離、與創新學院關系、學費繳納等問題接受了記者采訪。
黃強稱,深圳的辦公場地清空并非“跑路”,而是公司調整經營場地,4月會安排新的場地。他表示,此前公司業務團隊進行了拆分,主要負責自學考試業務的廣州公司仍在正常運作,深圳公司的合伙人負責其他業務,退租后未繳清的物業費用“已經在(跟物管公司)對接”。天眼查信息顯示,廣東明辰教育投資有限公司、廣州市天河區明辰教育培訓中心有限公司大股東和法人均為黃強,深圳市明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則為汪理偉。
明辰教育公司老師曾在朋友圈發布的經營場地調整通告。
關于廣東創新科技職業學院(以下簡稱創新學院)發布公告稱與明辰教育無合作關系一事,黃強解釋稱,行業內部關系“比較密切”、會有“資源共享”,明辰教育是與創新學院的合作點進行合作、“沒有直接跟高校合作”,可能有個別工作人員出現招生違規、宣稱與創新學院有合作,但公司沒有宣傳過。
黃強承認,這種合作關系創新學院之前可能不了解,但事情發生后,他們已與創新學院進行溝通,最終確定了讓學員補繳1600元、后續兩年半的學習在創新學院合作點內完成的方案,“不用再交另外費用”。至于這1600元的額外費用是由學員自己承擔還是公司后續補還給學員,黃強稱正在與合伙人商議。
記者就學費問題向多位學員進行了求證。楊先生告訴記者,此前創新學院相關負責老師確實稱將從他此前直接繳納給學校的3000元學費中退還1400元,并讓他選擇一家學校合作點完成后續學習,但沒有人向他解釋退還費用的原因。另一位學員周女士也表示,學校的一家合作點老師與她取得聯系,表示需要另繳1600元給學校、后續學習在合作點完成,創新學院的負責老師也告知了她這一方案。
明辰教育公司此前在深圳的辦公場地已清空。
至于向消委會表示公司瀕臨倒閉、無法再處理消費者退款訴求一事,黃強稱,1月因為團隊調整、人手不足,無法處理調解事宜,因此向消委會請求結束調解。他表示,因為疫情公司遭遇經營困難,目前正在積極處理學員問題、保證學員的正常學習。他表示,涉及暨南大學、華南農業大學的學員已經安排完畢,只剩下創新學院的學員問題正在處理。“企業確實存在經營困難,如果是因為個人情況要求退費,只能按照合同條款走。”
對此,楊先生認為,因明辰教育合同違約在先,他拒絕接受向其他教學點另外繳費的方案,并要求退還此前自己向明辰教育繳納的7100元學費,后續自己直接向學校繳納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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