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羅湖中學一名教師
實名舉報
【資料圖】
稱校方在職稱晉級方面
存在人為干預等情況
以及其本人遭受學校校長掐脖
這其中是怎么回事呢?
羅湖中學、羅湖區教育局
又有什么說法呢?
本期接訴即辦
帶你一起來看具體情況
當事人投訴
老師訴稱被校長掐脖
質疑學校職稱評議不合理
羅湖中學于1986年建校,學校原是一所區屬普通完全中學,2001年改為初級中學,2018年更名為羅湖高級中學初中部。
該校教師齊老師表示,去年12月1日,學校對高級職稱六進五的老師進行了第二次評議,自己最終沒入選,因此對評議結果產生異議。
齊老師表示,學校職稱競聘的考核指標主要有兩個,分別是學校每年的量化評分和近三個學年繼續教育達標情況。
他表示,在之前的第一次評議中,自己的繼續教育學時沒有達標,所以沒有選上,其對此并無意見。其表示,但在第二次評議的過程中,其繼續教育學時已經達標,具備競聘資格,且具有一定的優勢。
齊老師
在第一次評議中他的量化評分排在同級別老師的第四位,但由于前面三位老師中,有一位在第一次評議中已經入選,另外兩位老師分別因繼續教育學時不達標和出現過教學事故不能參評。
“所以在第二次評議中,我的量化評分90.75分實際上排在第一位,按規定應能入選,不過最后卻是另一位七十幾分的老師評上了。”
齊老師對此結果并不滿意,其表示在結果出來后他曾找校方表達了自己的異議,“學校的說法是繼續教育學時的公示有效期是一年,即第一次評議結果顯示繼續教育學時不達標,這個結果在一年內有效,所以即便在第二次評議過程中實際上學時已經達標也無法作數。”齊老師認為,繼續教育學時應當是動態的,所謂一年有效期不應當作為相關標準。
此外,齊老師表示,在結果出來后的第二天,去年12月2日上午七點零五分左右,學校校長對其進行了掐脖,雙方產生了肢體撕扯。
學校通知齊老師參評。受訪者供圖
第二次評議中,齊老師提交至學校的繼續教育達標證明。受訪者供圖
羅湖中學
系齊某某老師動手打校長
針對齊老師反映的情況,羅湖中學回應稱,2022年12月2日早晨7點多,羅湖中學齊某某老師無故用車堵住校長車位。
由于學校車位均為固定使用,又正值上班高峰,為避免車位占用導致停車混亂,校長在巡視校園時,在初一年級辦公室碰到齊某某老師,請他把車挪開并詢問原因。
在了解到齊某某老師對學校關于同級晉升公示結果不滿后,校長進行解釋,表示此公示結果是遵循區教育局和學校的教師職稱同級晉升文件及方案而做出的,是公平公正的,沒有針對任何個人。但是齊某某老師不但不聽解釋,還對校長動手。
同時,奧一新聞記者聯系上羅湖中學校長,對方表示,學校的職稱評聘每年只有一次,第二次評議的指標是第一次的替補名額,所以只能依照第一次評比過程中提交的資料進行評議,目前正與齊某某老師溝通解決職稱問題。
羅湖區教育局
已成立核查小組對投訴內容
進行分析研判、核查
羅湖區教育局回復奧一新聞記者稱,齊某某老師于2022年12月向羅湖區教育局提出羅湖中學高級職稱晉級進行復議的申請。區教育局第一時間對羅湖中學2022年度高級職稱晉級程序和標準進行了調查。
經了解,羅湖中學按照學校制定的同層次崗位晉級實施方案進行量化打分、公示、召開評聘領導小組會議研究確定最終晉級名單。在評聘領導小組會議中,參會人員集體研究討論決定,晉升必備條件繼續教育情況以量化評分公示結果為準。
羅湖區教育局將調查情況向齊某某老師進行解釋,并且說明學校正在制定新學期同層次崗位晉升方案,學校本學期按照該方案正常開展晉升業務。
2023年3月2日,區教育局再次接訪齊某某老師,其表示不再對羅湖中學高級崗位晉升結果進行復議。
羅湖區教育局還表示,2023年1月13日,羅湖區紀委信訪室轉來實名舉報信,為齊某某老師實名舉報羅湖中學職稱晉級存在人為干預和滕某某校長掐齊某某老師脖子致傷問題。
羅湖區教育局高度重視,第一時間成立核查小組對投訴內容進行分析研判、核查,并于2023年1月19日通過電話及短信告知齊某某老師,按照紀檢工作實名舉報流程辦理業務,將在核查結束后第一時間將結果反饋舉報人并報送羅湖區紀委監委。
當前,該信訪件按照紀檢程序正常辦理。
接訴即辦 · 第17期
接辦單位:羅湖區教育局
總體評價:77分 良
介入速度 18分
理由:接到投訴反映后,介入調查。
處理進度 20分
理由:第一時間成立核查小組對投訴內容進行分析研判、核查,并向投訴人就職稱晉升的情況進行解釋說明。
處理效果 20分
理由:當前教育部門已成立核查小組對相關投訴內容進行研判、核查,體現了足夠的重視。
奧一基層治理研究員評價 19分
理由:一次常態化的職稱競聘演變為肢體撕扯的鬧劇,此事的核心矛盾點在于競聘是否公開、公正、公平。
職稱競聘是一種對優秀教師的選拔技術,只要符合條件,便有資格站上競聘舞臺。校方理應在評議開始前,便將選拔范圍、選拔條件、評議規則等進行前置性的解釋和說明。同時,對于參與競聘人員所反映的相關建議也應認真對待,積極研討,畢竟職稱于教師而言,是獲得晉升的重要渠道。
接下來,教育部門還應仔細核查,從事前的解釋說明到事中的公平公正再到事后的公開質詢等程序上進行全方位的調查。
采寫:奧一新聞記者 詹越慧
關鍵詞:
責任編輯:Rex_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