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更是我國古代四種計時單位之一。
2、時,也稱時辰。
3、古人把一晝夜分為12個時辰,用12地支表示,每個時辰等于現代的二個小時。
(相關資料圖)
4、古時與現時對照:子時從夜間十一點到次日凌晨一點,丑時從一點到三點,寅時從三點到五點,依此類推,每隔兩小時分別為卯時、辰時、巳時、午時、未時、申時、酉時、戊時、亥時。
5、古人將夜里的時間還分為更和點。
6、一夜等分為五更,一更也等于現在的二個小時,從晚上七時開始起更,一更指七時至九時,二更指九時至十一時,三更指十一時至次日凌晨一時,四更指一時至三時,五更指三時至五時。
7、又將一更分為五點,古代的1點合現代24分鐘。
8、例如古代人說的“三更二點”,就是指夜間11時48分。
9、古人還將一晝夜等分為100刻,一刻合現在的14分24秒。
10、古語中的“頃刻”、“少頃”,均指很短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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