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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6月17日,申請人李某某申請執行變更子女撫養權糾紛一案,在杞縣人民法院柿園人民法庭溫情執行下圓滿結案,受到當地群眾的一致贊譽。
原告李某某訴被告徐某某離婚糾紛一案,原、被告經多方協商,在子女撫養問題上始終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案件進入庭審程序,在高瑞琴庭長事先多次努力調解下,原、被告就離婚事項及婚生子女的撫養問題達成一致意見,雙方通過互聯網在調解協議上簽字,法院出具了民事調解書并對雙方當事人進行了電子送達,該案件審理結案。
原告李某某本以為被告徐某某能按調解協議履行,可被告徐某某遠在外地,兩個婚生子女在家上學,被告父母為了不讓原告李某某接走孫女,竟然玩起了“躲貓貓”,將孫女轉學,不讓原告李某某家人探視、接走孩子。原告李某某一氣之下網上申請強制執行。
柿園人民法庭嚴格按照院黨組要求,改變工作方式方法,統籌安排立、審、執工作,促進矛盾實質性化解。經協調村干部組織雙方做工作,找孩子的祖父、祖母談話,雙方同意在2022年6月17日對婚生長女進行交接。
6月17日早晨,高瑞琴精心為孩子準備了漂亮書包、文具用品等學習用品,通過電話一再作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帶領干警到女孩的祖父祖母家里。孩子的祖父、祖母帶著孩子正在家中等著李某某的到來。孩子看到李某某來到家中,激動地撲到了母親的懷抱中,李某某及其親人流出了感動的淚水。將孩子交到申請人李某某后,高瑞琴一再囑咐,千萬不能荒廢孩子的學業,不能阻止孩子父親去探視孩子,該起矛盾得到徹底化解。法官認真細心的工作和溫情執法,得到在場群眾的好評和一致稱贊。
關鍵詞: 人民法庭 雙方當事人 調解協議 婚生子女 達成一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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