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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報導,為進一步豐富人才庫及吸引更多新資金落戶,今年的財政預算案提出引入新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俗稱“投資移民”)。署理財庫局局長陳浩濂昨日表示,政府現正厘定新計劃的細節,考慮將投資金額要求倍增,并就投資范疇在金融資產以外增加有利香港長遠發展的資產類別,包括創新科技企業,以達至吸引更多新資金和人才落戶香港,預料今年內推出。
投資范疇擴至創科企業
陳浩濂進一步解釋,新計劃將大致沿用原有“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框架和申請資格,申請人在港的投資范疇和金額要求等規定則正在審視及可能作出調整。他續指,政府將于敲定有關細節和具體申請安排后作出公布,并會透過不同途徑,包括由投資推廣署專為家族辦公室提供一站式服務的FamilyOfficeHK專責團隊,以及其派駐全球各地經濟貿易辦事處的招商引才專組及投資推廣組等,向目標客戶群作廣泛宣傳。
冀發掘港多元投資機會
被問及會否有評估機制,以衡量新計劃的成效,陳浩濂表示政府在現階段未就新計劃設立硬性的成效指標。政府會于推行新計劃后評估成效,以確保新計劃能夠有效吸引目標資產擁有人在香港調配和管理財富、發掘香港多元的投資機會。
此外,政府預計新計劃將可帶動金融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的需求,從而創造更多高質量的就業機會,更可把龐大的資金引入香港的資本市場,支持香港資產和財富管理業的蓬勃發展,并提升香港的國際資產和財富管理樞紐地位。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最初自2003年起實施,讓資本投資者自行選擇獲許投資資產類別的投資項目,藉此取得居港資格,而無須在香港開辦或合辦業務,最初投資門檻為650萬元,及后到2010年10月提升至1,000萬元,而且房地產暫停列為該計劃下獲許的投資資產類別,而可投資的資產則有在港交所上市的公司股票、債券和存款證等。該計劃實行11年后到2015年停辦,今年2月財政預算案公布重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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