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0月24日電 (記者 杜燕)北京市衛生健康監督所所長、二級巡視員李亞京24日指出,診所、門診部等小型醫療機構對于預檢分診篩查出的發熱患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放任其自行離開或引導其自行到發熱門診就診;不得常規接診發熱、腹瀉、咽痛等11類癥狀患者。
李亞京介紹,10月18日至23日,北京市共監督檢查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1463戶次,集中隔離觀察點159戶次,人群聚集公共場所1654戶次,其他重點風險單位101戶次(其中包括疫苗接種點97戶次、學校4戶次)。
累計發現存在問題的醫療衛生機構93戶次(其中,實施行政處罰20件、停業整改1家);存在問題的公共場所經營單位110戶次(其中,實施行政處罰93件);發現存在問題的疫苗接種點9戶次;存在問題的集中隔離觀察點1戶次。同時,市級督導組對16區的診所、社區衛生服務站、門診部等小型醫療機構開展抽查督導,發現存在問題的機構50戶次。對以上存在問題的機構、單位均已當場督促整改。
李亞京指出,診所、門診部等小型醫療機構主要存在以下方面問題:
一是未在明顯位置張貼不接診發熱等11類癥狀患者就醫提示,未及時更新中高風險地區名單。
二是預檢分診存在空崗現象,未嚴格落實就診人員測溫驗碼、流行病學史詢問和11類相關癥狀篩查登記,就診患者登記信息內容不完整。
三是未嚴格落實全體工作人員定期核酸檢測及全員每日健康監測要求。
四是未及時更新完善疫情防控應急預案、處置流程、培訓考核、應急演練等工作。
五是未按要求建立院感防控巡查整改制度和問題臺賬,未按要求進行定期巡查、自查自糾等。
李亞京強調,常態化疫情防控期間,全市小型醫療機構應嚴格遵守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醫療救治和防院感組工作要求,嚴格落實首診負責制,認真開展預檢分診,不得擅自接診新冠肺炎可疑癥狀患者。小型醫療機構應充分發揮哨點預警作用,加強人員篩查,及早發現可疑感染者。同時,從嚴壓實“四方責任”,強化本單位疫情防控管理,加強自查自糾,疏堵漏洞風險。
在此,提醒診所、門診部等小型醫療機構認真做到“四不得”:
一是對于預檢分診篩查出的發熱患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放任其自行離開或引導其自行到發熱門診就診。
二是不得常規接診發熱、腹瀉、咽痛等11類癥狀患者。
三是因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力被責令停業整改的單位,未經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復查同意,不得擅自恢復診療活動。
四是不得以任何欺詐行為或手段獲取工作人員核酸檢測陰性或疫苗接種報告。
對于在疫情防控期間,醫療衛生機構未按照規定承擔本單位的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醫院感染控制任務和責任區域內的傳染病預防工作的行為,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完)【編輯:張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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