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用電高峰即將來臨,為進一步發揮價格杠桿調節電力供需的作用,筆者昨日從連云港供電部門獲悉,根據省發改委有關通知,連云港從7月15日起啟用最新尖峰時段電價標準。
據介紹,2021年尖峰電價執行范圍為315千伏安及以上大工業用戶,實施時間為7、8兩個月。本次尖峰時間段較往年有所調整,增加了下午2-3時的尖峰段,即7月1日至14日仍然按現行尖峰電價政策執行,即日最高氣溫超過35℃(不含)時,上午10時至11時,在峰段電價基礎上每千瓦時加價0.1元;7月15日至8月31日,日最高氣溫達到或超過35℃時,10時至11時,在現行峰段電價基礎上,每千瓦時加價0.1元。14時至15時,由平段電價調整為峰段電價,每千瓦時加價0.1元。其他時段相應調整為:峰段8:00-10:00,11:00-12:00,19:00-22:00;平段12:00-14:00,15:00-19:00,22:00-24:00;谷段00:00-8:00(日最高氣溫以中央電視臺一套每日19時新聞聯播節目后天氣預報發布的南京次日最高溫度為準,次日予以實施)。
連云港供電公司特別提醒廣大用電客戶,提前做好7至8月份生產計劃安排,確保有序用電,正常生產。(記者 陳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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