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預付費
就無法享受商家開出的優惠
(資料圖片)
提前預付又怕商家“跑路”
預付式消費
說愛你不容易
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即將來臨
奧一網基層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員注意到
《2022年深圳市消費投訴分析報告》
(下稱《報告》)已于日前出爐
其中顯示,預付式消費仍為投訴重點領域
從這份《報告》中我們能看出
監管好預付式消費
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No.1
一商家成立僅2個月涉訴56宗
教育培訓陷投訴“重災區”
據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下稱“深圳市消委會”)消息,福田區消委會接到多名消費者反映,在各大平臺上看到一商家的抖音短視頻變現培訓課程廣告后購買該課程,金額在2999-15999元不等。商家承諾參加培訓后沒效果可隨時退費,消費者付款后發現課程與實際不符,故申請退費,商家拒絕消費者退費申請。核實情況后和商家進行約談,商家拒絕接受區消委會的調查、調解,并表示已經開始進行破產清算。
深圳市消委會表示,該商家2022年12月7日注冊成立,僅2個月,福田區消委會已接到消費者對其投訴共56宗。
《報告》顯示,教育培訓是近幾年來預付式消費投訴中的主要行業,成人培訓服務投訴成為新熱點。家政服務行業、健身和美容美發等行業也有不少預付費糾紛問題。
研究員注意到,培訓服務領域的賠本式承諾圈錢、培訓貸問題、培訓機構利用格式條款免除自身責任等問題交織困擾消費者。校外教育培訓行業的消費糾紛包括預付式付款方式風險大、虛假宣傳、刻意隱瞞辦學資質和報名條件、培訓質量參差不齊、合同暗藏不公平格式條款等。其中格式合同中的“坑”又包括要求約定“概不退費”、規定有效期、給出“包過”承諾、提供“教育貸”等。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曾分析指出,在教育培訓合同糾紛中,90%以上都涉及預付費情況,大部分消費者被教育培訓機構的優惠信息所吸引,提前一次性交納了大量預付款,且很多時候是通過微信、支付寶等渠道躉交,培訓機構未提供正規發票或者合同。還有的消費者在交納預付款后,遭遇培訓機構“跑路”的情況。
No.2
預付式消費亂象亟須立法規制
建立健全有效的監管體系和監管機制,整治預付式消費亂象,刻不容緩。
研究員了解到,從2005年起,中消協多次發布相關消費預警,組織開展專題研究,數次向有關方面反映,呼吁加強立法規制。2019年,中消協發布預付式消費輿情報告,并向有關方面呈送典型案例,希望推進相關問題解決。中消協建議,將預付費式消費列入立法計劃,防范后續風險。
實際上,2012年9月,商務部就發布了《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對相關企業進行備案并實行“預收資金存管制度”,按預收資金的一定比例向商業銀行存入存管資金,企業一旦違規便可受到約束。但該辦法規制的對象范圍不包括健身、教育、房產租賃企業和數量龐大的個體工商戶。在實踐中,也很少有商家按照規定到相關部門登記備案,這就導致對預付款的監管很大程度上處于空白狀態。
此前,上海、北京等地均采用地方立法形式來補足預付費式消費方面法律短板?!渡虾J袉斡猛绢A付消費卡管理規定》和《上海市單用途預付消費卡管理實施辦法》、《北京市預付式消費服務合同行為指引》等地方法規,都為治理預付式消費提供了法律支撐。
《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除了規定建立“預收資金存管制度”外,還對消費者沖動辦卡、辦卡后退余額、商家“跑路”、商家規定不退款或不補卡等都情況進行了詳細要求。
深圳也根據具體情況采取了行動,2020年10月,深圳市消委會倡議為健身行業沖動消費設置“7天冷靜期”,深圳10家健身企業承諾“付款后的7天內未消費無理由退費”,“消費者可自主選擇私教服務”。
2021年,深圳市17家重點行業協會和企業共同提出強化預付式經營主體責任意識,號召全市經營者加強自律,為預付式消費安全做出承諾,正式聯名發布“預付式消費安全3·15倡議書”。讓消費者能消費、愿消費、敢消費,激發消費潛力、助力經濟循環、促進消費增長。
深圳市消委會還支持消費者對消費者預付款后逃匿的企業提起訴訟,并在預付式消費領域持續開展消費評價和投訴公示工作。
No.3
預付式消費“避坑”指南
01
如何防范預付式消費風險?
針對貸款購課報考不成退費無門等問題,深圳消委會建議消費者增強風險意識,增強辨別能力,慎重選擇金融貸款繳納培訓費,切勿一次性繳納周期過長的培訓費用,接受服務應簽訂合同,要了解清楚期限、退款條件、違約責任等條款,對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條款要及時向商家指出更正。
針對家政服務次卡套餐拖延退費等問題,深圳消委會建議消費者在選擇互聯網家政服務平臺時,要理性看待廣告宣傳,多渠道了解商家口碑,考慮商家服務成本與銷售價格、運營能力與銷售數量是否相匹配,謹慎選擇購買大額預付費套餐,降低財產損失風險。
02
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維護權益?
此前,奧一新聞報道了家政行業“輕松到家”預約服務及退款問題,對于退款時間太長或無法退款等情況,廣東中矩律師事務所鄭博恩律師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三條,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并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按照法律的規定,在購買服務后遇到難預約的情況下,實際上已經存在合同實際上履行不能,在這種情況下,應當退回預付款。
消費者在遇到無法退款的情況下,應當及時起訴,同時在起訴時應當查封公司的財產,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同時,他給出了幾點建議——
第一,盡量理性消費。在消費的時候不要被消費場所的環境所蒙騙,不要被推銷的服務員忽悠,要結合自身情況,理性消費,理性思考,考慮自己是否真的需要這項服務。
第二,預付有風險,充值需謹慎。在簽訂預付款消費協議時,要了解經營戶的注冊登記和年報情況,確認其正常的經營資格。提前要對其信譽度進行了解,選擇信譽度高、規模較大的商家,以降低消費風險。可以在第一時間上百度或者企查查查詢該公司的相關信息及涉訴情況,掌握基本信息,有利于對消費進行一個準確的判斷。
第三,保存好相關票據,妥善保管好發票和消費憑證。如發現商家經營情況異常,及時向相關職能部門或12315投訴。
你陷入過預付式消費的“坑”嗎?
采寫:奧一網基層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李媛
責任編輯:Rex_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