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覺醒來,突然發現自己銀行賬戶上的1100多萬不翼而飛,這是怎么回事?
近日,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檢察院起訴的一宗案件成功獲判,內幕也隨之揭開:
做生意的阿天,因為資金走賬需要,一直打算在香港開一家公司,由于自己沒時間去香港,于是委托朋友幫他收購一家在香港注冊的公司,便于以后使用這家公司的銀行對公賬戶。2020年12月,朋友告訴阿天,他找到了做商務咨詢的阿澤,阿澤可以幫他購買一家香港公司。
阿天沒想到的是,他放出風聲要購買香港公司的時候,阿澤就已經處心積慮要對他下手。
從事商務咨詢的阿澤,熟悉香港注冊公司、境外銀行開戶業務流程細節和漏洞等。實際上,阿澤在香港就有一家自己控制的公司。在與阿天朋友對接、商談過程中,外債纏身的阿澤,找來自己大學同學阿正,讓阿正制作一套假身份冒充香港這家公司的賣方,兩人一唱一和,成功將阿澤實際控制的這家香港公司,以阿正的名義兜售給了阿天。
花了人民幣15萬元,阿天買下了這家香港公司。原本,阿澤應該將公司的對公銀行賬戶、網銀U盾等一并交給受讓方的阿天,然而阿澤耍了個花招,只將公司原本配置的4個網銀U盾中的3個交出去,自己暗中截留了1個。當然,對此阿天一無所知,依然用這家公司賬戶進行資金周轉。
把這家香港公司轉讓出去后,阿澤便私自登陸香港的某銀行網站,使用截留的U盾賬號及密碼接收動態密碼,借此進入該公司賬戶內實時監控資金動向。
不久后,阿澤驚喜地發現,該公司戶頭上現在正有172萬美元巨款,折合人民幣1100多萬元。“好家伙,這下來了條大魚!”阿澤與同學阿正通氣后,馬上開干!于是,阿澤分別輸入已交給阿天的3個U盾賬戶,故意輸錯密碼,使阿天手中的3個U盾賬號被銀行鎖定無法操作。
隨后,阿澤使用之前截留的U盾賬戶和密碼,登錄該公司銀行賬戶,將172萬美元轉移至境外,并通過境外的地下錢莊將這筆巨款兌換成人民幣后,再轉回境內自己控制的阿笙、阿翰、阿標、阿湖等人銀行賬戶。當然,之前一直協助阿澤的大學同學阿正,也分到94萬元人民幣。
阿天一覺醒來,等到需要用錢時,突然發現巨額錢財不見了。聯系銀行后,知道錢是怎么被轉走的,他趕緊去聯系當時這家公司的賣方,兜兜轉轉,聯系上阿澤,阿澤又推給了阿正,最后化名的阿正已經找不到了。
憤而報警后,警方立案偵查,并對涉案銀行賬戶資金進行了穿透式分析,查明了資金流轉方式和資金去向,查封、凍結了相關涉案銀行賬戶。2021年3月,阿澤、阿正等人先后被抓獲。
2021年8月,羅湖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對阿澤、阿正提起公訴,以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對阿笙、阿翰、阿標提起公訴,以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對阿湖提起公訴。
近日,法院以盜竊罪判處阿澤有期徒刑十年,判處阿正有期徒刑四年;阿笙、阿湖等人也先后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刑。
【檢察官提醒】
一、購買來歷不明的境外公司更需謹慎
有人可能認為轉讓方在轉讓境外公司時沒有注銷公司銀行賬戶,可能會給轉讓方帶來隱私及各種安全問題,其實對于受讓方而言,直接購買境外公司銀行賬戶同樣存在安全問題。特別是直接使用受讓過來的銀行U盾,這可能會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
二、將銀行卡交給他人使用可能觸犯刑律
當前,電話網絡詐騙手段層出不窮,但不管手段如何變幻,手機卡、銀行卡仍然是詐騙犯罪分子最常見的標配之一。檢察官提醒,買賣、租借銀行卡、電話卡,將銀行賬戶提供給他人使用等,為犯罪分子提供了幫助,可能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以上人名均為化名)
責任編輯:Rex_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