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檢察院公布了一起案件。幾名保安以優惠充值停車卡為名,私下收取業主停車卡和停車費后,與物業的智能化管理員共同利用工作便利和門禁系統漏洞,竊取本屬于物業管理處的停車費。
最終,幾名保安陸續被起訴、判刑,智能化管理員陳某被網上追逃十年后終落網。羅湖區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對陳某提起公訴,近日,法院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
以優惠充值停車卡為名
保安私自收下停車費
2010年底,家住羅湖某小區的李先生開車回家,進了小區,在停車場入口,一名物業保安專門跑過來問他:“你的停車卡快到期了,要不要進行繳費充值?”
李先生還沒來得及回答,保安又熱情地告訴他:“現在我給你辦有優惠,原來一年要3000元,現在只需要2000元。”
雖然這個小區算是高檔小區,業主們身家都不菲,但沒有人會和錢過不去。“那給我繳費兩年的。”李先生把停車卡給了保安,并直接給了他現金4000元。
當天,保安就將停車卡送回來,雖然沒有收據,但后續一切都很順利。省了兩千塊,李先生也很滿意。
拿到這種優惠的,肯定不止李先生一個。那一兩年,小區多個業主都遇到過物業保安的這種推介。
于是,有的業主就給現金讓保安充值了一年、有的充值兩年。事后都很順利,有的業主頭一年讓保安代充值了,第二年保安又推介過來時又接著充值一年。有時候,保安將停車卡充值后很快送了回來,有的時候,保安就直接給了他們一張新停車卡。甚至,物業保安隊隊長有時候也會親自推介,順利幫有的業主以優惠價進行了充值。
方便又實惠,看似皆大歡喜。但到了2011年8月,物業公司的領導發現,這個小區的車沒減少,怎么感覺停車場收入這兩年反而有下降呢?
安排人員一審計,問題來了:大概有一百多張的非正常充值停車月卡,在小區內暢通無阻。這些停車卡的充值費用,物業公司的財務并沒有收到。
找到部分業主一了解,物業公司明白過來,癥結出在哪里了。不久后,物業管理處的好幾位保安,有的還在職、有的已離職,陸續被抓獲。
利用系統漏洞“假充值”真獲利
智能化管理員與保安紛紛獲刑
對于這個物業管理處而言,之前,保安給業主代辦停車卡充值,把錢交給財務都是很正常的。那后來,保安收了業主的充值費用卻沒有交給財務,但業主的停車卡事后卻能在小區暢通無阻,保安是怎么做到的呢?
原來,物業管理處的智能化管理員陳某,主要負責小區一些電子設備的維修保障與管理處相關系統的故障排除等。
工作中,他發現,小區的停車卡充值及管理上有一些漏洞。比如說,他將停車卡的資料進行更新后,停車卡又可以繼續正常使用。還有,之前開發門禁系統時,留了一些已激活的新卡在他這里。而這,就是他的便利與空間,甚至無人監管。
于是,在與物業保安的聊天交流中,他們達成了“合作”:由保安以優惠充值停車卡為名去攬“業務”,私下收取業主停車卡后,交給陳某,后續工作就由陳某完成。收取的業主停車卡充值費用,陳某與保安一般五五分成。
逐漸地,這種模式在小區里散開,多名保安甚至保安隊長都參與進來,合作分贓,而物業管理處卻一直蒙在鼓里。
陳某在這個物業管理處工作的時間并不長,案發前已離職。據反映,在陳某之前,也有人通過各種方式竊取過業主的停車費等。案發后,物業管理處趕緊修補了系統及管理的漏洞,包括停車卡充值要求業主前往管理處辦理等。
依據查實的證據,幾名保安因涉嫌利用工作便利竊取本屬于物業管理處的停車費,陸續被判刑。而作為同案犯的陳某,離職后銷聲匿跡,被網上追逃十年后于2021年9月落網。
羅湖區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對陳某提起公訴,考慮到陳某的認罪認罰、愿意退賠等,近日,法院以盜竊罪已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并處罰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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