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廣東省教育廳發布《廣東省深化新時代學校體育評價改革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提出,體育中考成績占中考錄取總分12%的權重計入錄取成績。
體育中考成績占總分的 12%
成績不合格者不予畢業
《方案》提出,擬健全《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制度。測試結果與學校教育教學工作評估掛鉤、與相關責任人績效考核掛鉤,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學業水平考試掛鉤。中小學校要客觀記錄學生日常體育參與情況和體質健康監測結果,定期向家長反饋。
建立 " 日常參與 + 體質健康測試 + 運動技能測試 " 相結合的考查機制。" 日常參與 " 主要考查學生參與體育課、課外鍛煉、體育競賽、體育活動、體育與健康知識、健康行為及體育品德等方面情況;" 體質健康測試 " 主要考查 學生《體質標準》測試成績情況 " 運動技能測試 " 主要考查學生 基礎運動技能、專項運動技能掌握情況。
自 2022 年入學新生開始,采用 " 素質評價(占比 30%)+ 統一考試(占比 70%)" 體育中考模式,體育中考成績占中考錄取總分 12% 的權重計入錄取成績。其中," 素質評價 " 成績為 " 日常參與 + 體質健康測試 " 考查成績;" 統一考試 " 采用 " 必考 + 抽考 + 選考 " 模式," 選考 " 項目必須包括 " 球類專項運動技能 " 測試內容。
實施分學段分類評價。小學生重點考查日常參與及《體質標準》達標情況,初中生重點考查體育中考情況,高中生重點考查體育學科學業水平考試情況,大學生重點考查平時成績及《體質標準》達標情況。體育成績不合格者不予畢業。
保證中小學生每天一小時
校園體育活動
《方案》計劃,中小學校每天上午統一安排不少于 30 分鐘的大課間體育活動,課間應安排學生走出教室適量活動和放松。在沒有體育課的當天下午課后,安排不少于 40 分鐘的體育活動(訓練、競賽),保證中小學生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活動。適量布置體育課外作業。各類學校應建立面向全體學生的學校體育競賽體系。加強學校運動隊建設,積極參加各級體育競賽。每年定期舉辦春季和秋季學生運動會(或體育節)。建立健全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機制。
中小學校健全學校、年級、班級、小組體育特色項目運動隊,加強體教融合,支持與體校、社會體育俱樂部合作,共同開展訓練、競賽。各校可以根據自身特色把游泳、武術、龍舟、舞龍舞獅、毽球等南粵傳統體育項目納入校本課程,充分發揮傳統體育項目的育人功能。
對于高等院校來說,要把學校體育工作及其效果作為高校辦學評價的重要指標,納入高校 " 雙一流 "" 雙高 " 建設評價指標體系。2025 年起,高等教育所有階段開設體育課程。鼓勵學校開發和利用在線體育課程,均衡優質體育教學資源。
將學校體育工作納入考核指標
學校體育工作納入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體系。省市每年對所轄政府履行學校體育工作職責、提升學生體質健康水平等進行督導評估。把學校體育工作及其效果作為高校辦學評價的重要指標,納入高校“雙一流”“雙高”建設評價指標體系。省每5年對全省學校體育工作進行一次專項督查。對學校體育工作成績突出者實施獎勵。
廣東省教育廳提醒,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對《方案》提出意見建議,將意見建議發送至電子郵箱:lih@gdedu.gov.cn;
將意見建議紙質版寄送至:廣州市越秀區東風東路723號廣東省教育廳體衛藝處914室(郵編510080)。
反饋意見截止時間為2022年3月18日。
責任編輯:Rex_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