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網絡平臺出現“一男子攜帶一漂浮物游泳偷渡”的視頻,引發公眾關注。警方隨即開展相關調查。3月5日,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公布調查情況,視頻中男子系游泳愛好者。經查,該網傳信息不屬實。視頻中游泳男子非偷渡人員,系游泳愛好者,其攜帶漂浮物為游泳常用裝備。事發當時,其被現場巡邏民警發現并勸返上岸。警方提示:疫情當前,公民應當對自己的網絡言行承擔責任,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共同維護良好的防疫秩序。 關鍵詞: 承擔責任 深圳市公安局 網絡平臺 責任編輯:Rex_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