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省中小學招生秩序規范、教育生態良好,但一些民辦學校以逐利為目的,導致個別地方和學校發生“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跨區域招生現象。7月9日,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為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招生管理工作,省教育廳劃定紀律“紅線”,并提出普通高中招生“十項嚴禁”的紀律要求。
省教育廳要求,各義務教育學校嚴格落實免試就近入學原則,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原則進行招生,同時嚴格實行公民同招,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應在審批地范圍內招生,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一律實行電腦隨機錄取。
對于普通高中學校,省教育廳也就招生范圍提出了統一規范性要求:堅持屬地招生,未經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同意,所有普通高中不得跨縣區招生;未經省教育廳同意,所有普通高中不得跨設區市招生;堅持公民同招,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納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招生時間與當地公辦普通高中保持一致。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省教育廳明確提出普通高中招生“十項嚴禁”的紀律要求: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掐尖”招生;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等。
對于基層反映強烈、舉報電話多、違規跨區域招生的學校,省教育廳將進行實地核查,對經查屬實者,予以嚴肅處理。
同時,省教育廳將對各地招生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對違規招生的學校和教育管理部門相關責任人,將視情況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工作約談等處分,并在當年市縣(區)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考核評價中倒扣分數,在分配中央和省級教育項目資金時相應扣減所在地管理因素分值。(記者許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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