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南城鄉居民醫保人均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580元,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提高40元,達到每人每年320元。7月3日,河南省醫療保障局、河南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轉發國家2021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文件,明確上述內容。
河南提出,進一步放開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戶籍限制,對于持居住證參加當地居民醫保的,各級財政要按當地居民相同標準給予補助。對居民醫保在集中參保期內參保的、在職工醫保中斷繳費3個月內參加居民醫保的以及新生兒、農村低收入人口等特殊群體,不設等待期。
同時,今年全省大病保險繼續實施差異化籌資,根據上年度全省大病保險資金使用、各統籌地區支出情況,全省大病保險籌資標準分為95元、78元、70元、64元四個檔次,全省人均籌資71元。
河南還明確了大病保險合規自付醫療費用范圍。參保城鄉居民住院醫療費用(含規定的門診慢特病、門診特定藥品等限價、限額結算的醫療費用,下同)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的部分,納入大病保險合規自付醫療費用范圍的有兩種:一是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起付標準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按比例應由個人負擔部分醫療費用;二是基本醫療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以上扣除自費費用和乙類藥品、乙類診療項目的個人首付部分后的醫療費用。
不納入大病保險合規自付醫療費用范圍的有三種:一是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起付標準及以下的費用、未按規定轉診轉院等原因降低報銷比例支付部分以及按病種定額(限價)結算超出定額(限價)標準應由醫療機構或個人承擔的費用;二是《河南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以外的藥品費用、《河南省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診療項目暨醫療服務設施目錄(試行)》中的丙類醫療服務項目發生的費用以及因使用該項目所產生的醫藥費用;三是醫療救助基金已經支付的費用及河南省醫療保障局規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費用。
調整后的大病保險合規自付醫療費用范圍,自今年9月30日起開始執行,參保居民在今年9月30日(含30日當日)以后出院的,當次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大病保險按調整后的合規自付醫療費用結算,大病保險對以往發生的醫療費用不再追溯支付。(記者 廖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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