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關于結婚彩禮的問題一直是經久不衰,而今年民法典新規的出臺,明確規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很多人對此有誤解,以為是完全禁止結婚索要彩禮,其實不是這樣。
民法典規定的是禁止強行索取財物或是借婚姻索取巨額錢財,也就是明確了彩禮的合法性,受法律保護。
通俗點來說,彩禮可以有,但是不能強買強賣,也不能太多。
當然,你可以選擇不給彩禮,別人也可以選擇不嫁。
而且我相信以中國人民的智慧,就算不要彩禮,這部分錢也一定會一分不少地出現在其他任何可能或不可能出現的地方。
那對于男女雙方的婚姻來講,彩禮究竟該不該要,我說一下個人的觀點。
如果結婚你要彩禮的話,這應該叫做嫁娶,如果說不要彩禮的話才能叫做結婚。
嫁娶是兩個家庭之間的事,就是女方嫁到男方,男方出彩禮把女方買斷,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以后你再到娘家你就是客人。
你要為你的丈夫生兒育女,你以后也要為你的公公婆婆養老送終,你是完全脫離了自己的原生家庭,然后和你的公婆家結為一體。
一些女人啊,也不要說我物化女性,既然明白地要錢了就不要死拽著那層臉皮了。
你可以選擇不要彩禮,因為不要彩禮的話就是男女同時脫離了自己的原生家庭,重新組合成了一個新的家庭。
這是兩個人之間的事,男女之間是完全平等的。
如果雙方的父母想要減輕孩子的負擔,給你一個首付,或者是直接提供給你房子的話,這是屬于他們的自愿行為。
女方將來懷孕生寶寶,婆婆也沒有必要說必須給你去照顧,所以說不管你去月子中心還是去找月嫂,這個都可以由你們小兩口來決定。
時代在發展,個體會越來越獨立,所以每個人都不需要承擔太多的這種家族的壓力。
不管你要不要彩禮,都是你選擇的一種婚姻的模式。
你覺得彩禮該要嗎?
關鍵詞: 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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