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年抽檢中,各電動車品牌的表現如何呢?
7月18日,浙江杭州一輛電動自行車在行駛中突然起火,一對父女燒傷嚴重,消防隊分析,事故起火原因與電動車的鋰電池故障有關。
那么,電動自行車哪些安全指標值得注意?歷年抽檢中,各品牌表現如何呢?
2021年9月,《消費者報道》整理了國家、省市級市場監督管理局(原工商及質監局)于2016年至2021年關于電動自行車產品的抽檢情況。
結果顯示,2016年至2021年的5年間,國家、省級監管部門共抽檢發現865批次電動自行車不達標,其中最高車速、短路保護、整車質量、制動性能等指標不達標問題較突出,愛瑪、雅迪、臺鈴、小牛、綠源等大品牌上“不達標黑榜”。
愛瑪、小牛、雅迪、臺鈴等大品牌被檢出不達標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起火的新聞常見諸報道,讓人觸目驚心。僅2013年至2018年,北京市發生非機動車交通事故30余萬起,其中涉及電動自行車的就有約18.7萬起。
抽檢數據顯示,2016年至2021年間,國家、省級監管部門共抽檢發現865批次電動自行車不達標,較多知名品牌均有不達標情況,包括愛瑪、小牛、雅迪、臺鈴、綠源等知名品牌。
其中標稱天津愛瑪車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愛瑪”電動自行車被檢出21批次不達標,是抽檢出現不達標情況較多的生產企業。
愛瑪電動車的具體不達標情況如下。
其中,2020年5月,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抽檢發現,1批次愛瑪 TDT1087Z電動自行車不達標,生產日期為2019/11/6,涉及指標為尺寸限值、短路保護。2019年12月,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抽檢發現,2批次天津愛瑪車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愛瑪TDT1082Z 電動自行車不達標,生產日期為20190618,涉及指標為整車編碼。2019年8月,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抽檢發現,5批次天津愛瑪車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愛瑪電動自行車不達標,生產日期為20180713、20180919、20180921、20180816、20181015。其他不達標情況不再一一枚舉。
除了“愛瑪”,大品牌“雅迪”和“臺鈴”電動自行車也被檢出多批次不達標。
臺鈴電動車的不達標情況具體如下。
其中,深圳市深鈴車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臺鈴”電動自行車被檢出12批次不達標,天津深鈴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臺鈴”電動自行車被檢出3批次不達標,臺鈴科技(江蘇)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臺鈴”電動自行車被檢出2批次不達標,東莞市臺鈴車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臺鈴”電動自行車被檢出1批次不達標,這幾家生產企業之間有股權關系。
雅迪電動車的具體不達標情況如下。
雅迪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雅迪”電動自行車被檢出11批次不達標,天津雅迪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雅迪”電動自行車被檢出4批次不達標,廣東雅迪機車有限公司生產的“雅迪”電動自行車被檢出3批次不達標,浙江雅迪機車有限公司生產的“雅迪”電動自行車被檢出1批次不達標。
其他品牌不達標情況不再一一羅列和贅述。
最高車速、整車質量等是“不達標重災區”
為什么這些大品牌這么多批次不達標呢?涉及哪些指標?
目前的電動自行車的安全問題大多涉及電池安全和改裝。事故中常見的自燃或起火主要是由電池假冒偽劣、不正確使用、蓄電池和充電器等配件不匹配引起。而超標或改裝的電動自行車也是道路安全的一大隱患。
根據抽檢數據,最高車速、短路保護、整車質量、反射器和鳴號裝置、車速提示音、制動性能等指標不達標情況較突出。
2019年4月15日,新國標GB 17761-2018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代替GB 17761-1999正式實施,為強制性執行標準,全面提升了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性能要求。
新國標實施,由于部分企業不夠重視,導致以下幾個指標不達標情況依然較嚴重。
一、最高車速,296批次不達標。新國標強制規定,電動自行車需要進行3C認證,并將最高速度設定為25km/h,且不能超過標稱的最高設計車速。車速過快,不僅會影響車輛的操作穩定性,車輛難以操縱,而且剎車距離過長,在意外情況發生時,人身事故傷害難避免。
二、短路保護,187批次不達標。短路保護項目屬于電氣裝置項目,電氣線路出現短路等異常現象,易引發電線局部積聚熱量,導致電線高溫老化,引起電器元件損壞,進而可能發生自燃或起火事故。
三、整車質量,181批次不達標。電動自行車新國標規定,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的整車質量(含電池)應不超過55kg。
四、反射器和鳴號裝置,161批次不達標。如果反射器光學性能、后燈照明亮度值不達標,夜間騎行時,電動自行車就不易于被識別,存在夜間行駛安全隱患。另外,電動自行車應當有鳴號裝置(喇叭等),聲壓級應當在75dB(A)~100dB(A)之間。
五、車速提示音,158批次不達標。新國標規定,電動自行車設計的最高時速為25km/h,且行駛速度達到15km/h時,要發出車速提示音,提醒路人。但如果商家或消費者為了提高和方便,拆除限速器,改裝提醒裝置,就易引發交通事故。
新國標下,電動車改裝屢禁不止
新國標對電動自行車的最高車速和蓄電池也提出防改裝或篡改要求,將最高時速由20km/h調整到25km/h ,將整車質量由40kg調整為55kg。
除了對速度、整車質量等有要求,新國標還要求電動自行車要有腳踏騎行能力,電機功率不應超過400W,蓄電池標稱電壓不應超過48V,同時增加防火阻燃、充電保護等安全內容。
部分廠家為了將電動車賣出去,通常以“速度快”為賣點來吸引消費者,但忽視了車速過快對交通安全產生的危害。
更有甚者,不少經銷商或維修點為了牟利,解除了速度限制,私自改變車速,或拔掉限速線,或更改電壓,更甚更換車牌或使用假車牌。
例如,一輛電動自行車合格證上標注最高設計車速為24km/h,實際檢測車速為26km/h,即為不達標的超速電動自行車。如果剪掉限速線,改裝讓車速可達到45km/h,但表盤車速還是始終顯示最高25km/h,這即為改裝電動自行車。
除了速度帶來的危險,非法改裝在改裝過程中也易破壞整車的電氣線路的安全性能,具有自燃起火的隱患。
違規改裝行為屢禁不止,大行其道,亂象叢生,給正常的交通秩序、行駛安全帶來極大隱患,這與國家出臺新國標的初衷背道而馳,不建議消費者非法違規改裝。
對速度要求較高的消費者,可考慮購買電動摩托車、電動輕便摩托車等,速度或超過50km/h,但需要上摩托車牌和相應駕駛證。
《消費者報道》建議
(1)認準3C認證標志。應仔細查看合格證或吊牌是否具有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遠離“三無”或者非標、超標電動自行車。
(2)不要改裝,合法使用。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5km/h,車輛改裝是引發事故的一大行為。
(3)使用原裝充電器、電池。以往電動自行車發生的事故中,交通事故偏多,現在則是火災事故較多,電池、充電器是主要原因。可查看蓄電池、充電器等是否與3C證書、合格證一致。拒絕改裝或購買二手電池,避免過度充電。
(4)鋰電池更好,但價格更貴。目前,電動自行車的蓄電池主要有鉛酸蓄電池和鋰離子電池這兩種。鉛酸蓄電池的壽命較短,使用較廣,更換、修理方便,但分量較重,通常在10~50公斤左右;而鋰電池的壽命較長,重量較輕,重量僅為2~4公斤左右,但價格較貴。
(5)戴電動自行車頭盔或摩托車頭盔。頭盔能在事故中將受傷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要用安全帽或劣質塑料頭盔代替電動自行車頭盔,建議選擇有緩沖層的頭盔。要選購電動車頭盔的消費者,可參考本刊發布的《10款頭盔測評報告:美團、雅迪、愛瑪通通不過關,戴著它們安全沒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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