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江蘇省市場監管局發布《江蘇省線下實體店購物無理由退貨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將在全省全面推動線下實體店7天無理由退貨承諾,提升經營者誠信經營水平,營造安全放心滿意的消費環境。
江蘇省統一制定和發布線下實體店購物無理由退貨指引,已具備較好的工作基礎。早在2007年,江蘇省就啟動開展了放心消費創建活動,通過10余年的持續推動和不斷深化,不僅優化改善了省內消費環境,還有效提升了“消費環境安全度、經營者誠信度、消費者滿意度”,并在全國予以推廣,使“放心消費在江蘇”成為江蘇一張新的亮麗名片。在2018、2019年度由中消協發布的全國50個和70個城市消費者滿意度調查與測評中,江蘇省綜合得分連續兩年排名全國第一,無錫市連續兩年位居全國第一。近日,中協消發布了全國100個城市消費者滿意度測評報告,第一名被常州市摘得。
江蘇省市場監管局網監處相關負責人介紹,取得這一優異成績的重要原因,就是各地在開展放心消費創建活動中,把推動線下企業無理由退換貨作為一項重要內容持續抓緊抓好。
據悉,目前江蘇省線下無理由退貨承諾企業和商家累計已達到8505家,主要覆蓋大型商場、超市和零售企業,以及鞋帽、服裝、兒童用品、小型家用電器等日常消費品(不含食品、藥品)等消費領域。
《指引》共22條,主要明確了開展無理由退貨的原則、范圍、規則,以及經營者與消費者應履行的責任、義務。《指引》明確了適用范圍,即參與無理由退貨承諾的線下實體店包含但并不限于江蘇本地企業,凡在江蘇省開展線下零售經營活動的外省企業、商家均可參加,并鼓勵同品牌連鎖企業實行異地同品牌連鎖店退貨;明確了所涉及的消費,是指為生活消費需要而購買、使用商品的行為,經營者發現消費者購買商品非出于生活需要,或有違誠實信用原則,或存在惡意情形的,有權拒絕退貨。
承諾無理由退貨的經營者應當公開展示市場監管部門統一制作的“無理由退貨承諾單位”標識,并將承諾內容、適用無理由退貨的商品品種范圍、退貨條件、退貨流程和相關說明等,以張貼、懸掛、擺放等形式在營業場所醒目位置明示。商品銷售過程中,經營者及其營業人員應當向消費者詳細說明其無理由退貨商品范圍和退貨時限、退貨條件、退貨流程等注意事項。鼓勵經營者在提供給消費者的購物憑證上載明無理由退貨相關重要信息。同時,經營者應當建立無理由退貨臺賬。《指引》還鼓勵經營者設立無理由退貨保證金。 (蔡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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