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原標題:川滇5家法院簽署“金絲帶2+3”環境資源司法保護框架協議
6月2日,川滇五家法院在四川省屏山縣人民法院隆重舉行《金沙江流域(向家壩庫區、溪洛渡庫區)“金絲帶2+3”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協作框架協議》簽訂儀式。
參加此次簽訂儀式的有四川省屏山縣和雷波縣人民法院及云南省水富市、永善縣、綏江縣人民法院。據悉,該協議的簽署,旨在打破省界和區縣壁壘,聯合構建起金沙江流域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協作大格局。
活動現場
“金沙江是長江的上游干流,金沙江流域是長江上游重要的生態屏障和水源涵養地,其生態環境狀況關乎整個長江流域生態安全。”屏山縣委書記代軍表示,此次五家法院簽訂“金絲帶2+3”框架協議,探索以流域、自然保護地等生態功能區為單位的環境資源跨區域一體化保護模式的具體實踐,必將有效破解環境資源司法保護中行政區劃分割與生態系統整體間的矛盾,開啟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區域協作新篇章。
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肖燕在致辭中表示,“金絲帶2+3”框架協議的簽訂標志著金沙江流域(向家壩庫區段)四川省2家基層法院和云南省3家基層法院,打破省界和區縣壁壘,聯合構建金沙江流域(向家壩庫區段)便民高效、優勢互補、資源共享、互幫互助、共同發展的環境資源司法協作大格局。
記者了解到,協議簽署后,五家法院將圍繞同一個目標,進一步拓展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司法保護職能,在環境資源案件受理、案件管轄、審執協同、審判團隊建設、執法聯動、法治宣傳等方面全方位、多層次的深度協作配合,協作營造規則統一、尺度一致、共治一江的法治環境,形成金沙江流域(向家壩庫區、溪洛渡庫區)生態環境保護的“綠色司法保護屏障”。并以此為治理樣板,逐江而上,推動金沙江流域一體化司法保護。
(圖片由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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