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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網傳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發緊急通知,要求各中介租賃企業立即對平臺房源及旗下門店房源開展專項自查,嚴禁出現涉學位出租等違規宣傳和擦邊引流。
媒體報道截圖:網傳福田區各學校學位的租賃價
網傳紅頭文件《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關于立即開展涉學位房源專項自查的緊急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到,近日有媒體報道稱,記者暗訪了福田區小學附近的房產中介公司,詢間能否租賃學位,其中存在中介工作人員表示學位房一般可分開出租的情況。為此,該局開展專項調查,并將對查實的中介平臺及個人從嚴處理、頂格處罰,并全行業通報。
《通知》還指出,《深圳市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新生招生問答》第十七條、《福田區2022年公辦小學一年級、初中一年級新生報名指南》第二條均明確學位報名原則上以實際居住地址(須居住滿1年)申請學位。《深圳市房地產市場監管辦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21號)第四十一條明確,房地產經紀人員不得有以上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禁止的行為;《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明確針對相關行為由行業管理部門對房地產經紀人員處以1萬元罰款,對房地產經紀機構,取消網上簽約資格,處以3萬元罰款。
4月25日上午,南都記者致電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房產科,相關工作人員沒有否認該文件的真實性,但未明確回應。隨后,記者咨詢了福田區房產經紀人,其表示已經收到相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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