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都記者此前報道
(資料圖片)
深圳李女士2021年2月
預備購置一套二手房
因指導價新政
未能獲得銀行足額貸款
房子沒有買成
此后480萬元的買房監管資金
被華夏銀行凍結了長達兩年之久
對此
華夏銀行作出回應
一起來關注詳情
480萬因何被凍兩年?銀行回復:買賣雙方意見一直難一致
華夏銀行深圳分行向南都灣財社表示,李女士所述交易房產未能成交過戶,且賣方已向銀行出具不同意解除資金監管的復函,而買方無法按監管協議要求提供解除資金監管必須具備的法律文書,因此,華夏銀行深圳分行依照監管協議約定,繼續對480萬元資金履行監管義務。
華夏銀行深分表示,李女士曾提出解除資金監管,由于賣方已向銀行出具不同意解除資金監管的復函,銀行本著對買賣雙方負責的角度,建議待買賣雙方通過協商或仲裁、訴訟等方式達成處理糾紛一致意見后,銀行再處理監管資金。
該行了解到,買賣雙方已提起司法訴訟,一審法院判決確認買賣雙方簽訂的《二手房買賣合同》于2022年5月9日解除;于判決之日起十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違約金100萬元、賣方向買方返還定金100萬元。買方不服,提起上訴,截至目前二審尚未開庭。
華夏銀行深分認為,因前述一審判決書并非為最終判決,為未生效的判決書,銀行無法通過該一審判決書確認雙方最終意見,建議雙方盡快推進二審進度提供法院生效判決書或裁決書或買賣雙方協商一致共同通知銀行,銀行會根據相應意見處理監管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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