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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消息,據央視新聞報道,北京市修訂的《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動力電池組技術規范》今起正式實施,原團體標準同時廢止。
據悉,標準由北京市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會同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等機構和行業企業共同修訂,共新增19項、補充完善20項相關技術要求。
新修訂的團體標準中增加的電池組過溫報警功能,要求電池組內部溫度或某一電池的溫度達到80度時,車輛或電池組應在30秒內發出報警聲音,對電動自行車使用者安全使用具有積極意義。
據了解,新修訂的團體標準更突出產品的安全性,在北京市電動自行車質量安全管理實踐基礎上,首次提出電池組與整車互認協同識別和電池(單體)標識、針刺、熱濫用、過放電、外部短路要求,增加了電池組提手強度、鹽霧等安全項目。
北京市市場監管局表示,新修定的團體標準實施后,有關電池組管理系統(BMS)的過溫報警功能,電池組與整車的互認協同功能,電池(單體)針刺和電池組提手強度等涉及安全方面的新增技術指標都將納入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采信,將進一步提升北京市銷售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電池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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