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刀殺人告訴我們什么道理?
“借刀殺人”是三十六計的第三計,也是使用率最高的一個。它在古代戰爭和權力斗爭中更為常見,這是一種互相利用的政治權術。在現代軍事、商業和日常生活中也經常出現,如制造謠言來傷害人,所以它通常被引用帶有貶義。
“借刀殺人”是指自己不站出來,借別人的手去傷害別人。它主要描述善于利用第三方或外界的力量來實現自己的目標。來自明代戲劇《三祝記造陷》。
春秋末期,齊簡公攻打魯,而魯國此時卻處于危急關頭。孔子的弟子子貢建議:“現在只有吳國能與齊國抗衡,可以借用吳國兵力擊敗齊國軍隊。”于是,子貢來到齊國,用“憂在內者攻其強”(擔憂來自內部對手,就應該攻打強大的敵國)的道理說服了當時正計劃篡奪皇位、想鏟除異己的齊相田常來攻打吳國。又因為田常害怕出師無名,子貢急忙趕到吳國,成功地說服了吳王,然后又來到越國,再次說服越國,并派軍隊與吳過一起伐齊。但他知道吳王好戰,等打敗齊國后將對魯國不利。所以他偷偷跑到了晉國,吳國伐齊成功后,必然會轉而攻打晉國,勸說晉國抓緊時間備戰,以防止吳國進犯。
公元前484年,吳王的夫差親自指揮并打敗了齊國。夫差大勝后,果然驕橫跋扈,立即行動進攻晉國,但由于晉國前期有準備,晉國打敗了吳軍,挫了吳國銳氣,也使魯國擺脫了危機。
崇禎二年(1629年),金軍入關,袁崇煥迅速領兵守都,經過艱苦的戰斗,打敗了皇太極,解決了京師之圍。但當時,朝內斗爭激烈,容不下像袁崇煥這樣的人。
后來金主皇太極在意識到內部斗爭后,利用離間計,秘密派人用重金賄賂明廷宦官,到處散布袁崇煥與金軍之間的秘密協議,金軍是袁崇煥有意將其放入關的謠言,而魏忠賢遺黨也開始大張旗鼓開始行動,偽造證據,顛倒黑白,混淆視聽,不斷攻擊袁崇煥。崇禎的態度因此而改變,最終袁崇煥在崇禎三年(1630年)8月被處死。
皇太極在明朝的內部斗爭中殺死了袁崇煥,并通過其他人的手排除了他的一個強大的敵人。在正史上,清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乾隆皇帝下詔平反袁崇煥,發現袁崇煥五世孫袁柄,被授予官職。(有人說它是在明代已經被平凡了)。
“借刀殺人”經常出現在日常生活中。雖然說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人不可無。不要傷害別人,但要學會認識到這一點,這樣才能防止你變得強大而賠錢,最終傷害別人和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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