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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月30日,嘉峪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號發布消息,2020年4月30日,甘肅省嘉峪關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讀者出版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讀者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王永生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案。
2、對被告人王永生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以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3、《讀者》創刊于1981年,是由讀者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主辦的綜合類文摘雜志。 [1]
4、1980年12月,《讀者文摘》開始籌備。1981年4月,正式創刊,1993年3月,正式改名為《讀者》。 [2]
5、截至2019年8月,《讀者》雜志的累計發行量超過20億冊。 [2-3]
6、截至2019年8月,《讀者》編輯部有責任編輯1人、編輯3人、美術編輯1人、制版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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